▇ 主辦單位:竹北市公所、竹北市民代表會。
▇ 活動宗旨:配合本市元宵節活動,推展民俗技藝發揚固有文化,並促進竹北地區觀光事業之發展。
▇ 比賽組別:
(一)國中、小學校學生組(教師個人創作請以社會組參賽)
(二)社會組(含高中職校以上學生、社會團體、廠商及個人)
▇ 比賽方式:形式不拘,自由創作(每單位至多參賽5件、個人至多參賽3件)。
▇ 作品規格:
(一)各組參賽花燈主題自訂。
(二)各組參賽作品主體規格:長、寬、高均不得超過「2.5公尺」不得少於「1公尺」(最長處)。
(三)參賽作品採置地式或懸掛方式均可,但以易於佈置為原則,懸掛式請儘量減輕重量,置地式請於底座置重心物以利展出。
(四)花燈製作時,以較完整的個體設計,材質採防水、牢固、安全不易破損為原則。
(五)花燈作品燈光採內外部發光均可,每件作品總耗電量以不超過「200(w)燭光」為原則(採用乾電池或蠟燭者,一律不予收件)。
(六)每件作品必須設置「1公尺以上延伸電線及插頭」以便懸掛配電。
>>> 下載報名簡章▇ 報名方式:請於2012/1/30前將報名表傳真、通訊、繳交至公所社會課或現場報名均可。
▇ 收件時間:於2012/1/31 9:00~15:00,如當日不克送件,可於2012/1/30 17:00前送至公所代收,凡逾時送件者,不得參加比賽。
▇ 收件地點:竹北市文化(竹筍)公園文化迴廊(新竹縣文化局前地下停車場上層,露
天劇場旁)
▇ 評審標準:造型40%、色彩30%、創意30%。
▇ 獎勵辦法:
(一)各組預計錄取冠軍1件、特優、優等、佳作若干件(依各組參賽件數比例及成績分配特優10%、優等20%、佳作30%以上,由評審委員會決定之,未達水準則從缺)。
(二)榮獲「冠軍」之作品,由竹北市公所頒發獎金壹萬元整並頒發獎狀。
(三)榮獲「特優」之作品,由竹北市公所頒發獎金陸仟元整並頒發獎狀。
(四)榮獲「優等」之作品,由竹北市公所頒發獎金參仟元整並頒發獎狀。
(五)榮獲「佳作」之作品,由竹北市公所頒發獎金壹仟元整並頒發獎狀。
(六)為鼓勵參賽,凡未獲上列獎項之合規格參賽作品,發參賽獎每件作品補助參佰元材料費。
(七)頒獎:優等以上統一於元宵聯歡晚會時頒獎(時間另行通知),佳作及參賽獎於退件時頒發。
▇ 展覽時間:2012/2/1~2012/2/12 9:00~10:00
▇ 展覽地點:竹北市文化(竹筍)公園文化迴廊(新竹縣文化局前地下停車場上層,露天
劇場旁)。